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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习题及答案5

发布时间:2020-07-28 09:52:0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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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习题及答案5

  【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

  B.意思表示是区分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重要标志

  C.侵权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D.转让走私车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可分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总则》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不再强调其必须是“合法”行为。

  【多选题】2017年1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50万元的A机器设备,为此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票面金额为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约定剩余的10万元价款于交货后的10日内付清,并以甲公司现有的B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担保。后乙公司按期交货,因为业务发展需要乙公司决定免除甲公司的10万元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行为是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

  B.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票据的行为属于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C.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行为属于从民事法律行为

  D.乙公司免除甲公司10万元债务的行为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该民事法律行为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无需他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等。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债务的免除,故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B.遗嘱行为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C.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一旦作出,不得撤回

  D.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即采用到达主义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2)选项B:遗嘱行为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即于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3)选项C: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多选题】下列法律行为中,经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以成立的有( )。

  A.甲免除债务

  B.乙签订赠与合同

  C.丙授予代理权

  D.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丁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CD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代理人甲损害被代理人乙的利益与相对人恶意串通而签订的合同

  B.丙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

  C.丁与庚签订的代孕合同

  D.戊与己为了交易毒品,而订立的面粉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有效合同。

  【单选题】甲欲购买乙收藏的一件古董,乙不同意。甲的朋友丙得知此事后,找到乙说:“如果你不将此画卖给甲,就公布你的不雅视频”。乙被迫与甲订立买卖合同。甲对此丙的所作所为并不知情。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为( )。

  A.无效  B.效力待定

  C.有效  D.可撤销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如果是第三人欺诈,只有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才可以撤销;(2)如果是第三人胁迫(丙的行为构成胁迫),无论甲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均可以撤销。

  【多选题】2017年1月1日,小王以小李的裸照胁迫其与自己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裸照于2021年4月1日方还于小李。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有( )。

  A.该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B.若小李在2022年3月1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法院应当受理

  C.撤销权既可以由小李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撤销

  D.小李若未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行为。选项A:小李是受胁迫而签订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选项A表述错误。选项BD:当事人受胁迫,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且不能超过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选项BD表述错误。选项C:应当是受胁迫方小李主动向法院申请撤销,法院不告不理,选项C表述错误。

  【多选题】下列关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撤销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撤销权行使须经相对人同意

  B.撤销权行使的时间属于除斥期间,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C.撤销权的意思表示以通知方式向对方作出即可发生撤销的法律效力,其通知方式可以为非要式

  D.法官审理案件时发现民事行为具有可撤销事由的,可依职权撤销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撤销权是形成权,只需单方作出意思表示,选项A错误;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选项B错误;撤销权需要通过法院仲裁机构撤销,不能直接以通知方式撤销,选项C错误;法院不告不理,选项D错误。

  【单选题】甲是乙公司采购员,乙公司授权甲去采购设备,总价款不得超过100万元。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20万元的设备买卖,丙公司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经调查得知,甲在与丙洽谈业务时,已告知丙公司自己的授权权限100万元。根据民事法律制度和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C.丙公司有权行使撤销权,撤销以通知方式作出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1个月内未作表示,视为接受该合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而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甲授权权限,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单选题】吴某与考上重点中学的12岁外甥孙某约定,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孙某。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吴某与孙某之间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效力待定,因为吴某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B.合同无效,因为孙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合同有效,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

  D.合同效力待定,孙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1个月内追认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2岁的孙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直接有效,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单选题】2009年5月8日,甲作为承租人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丙的房屋于同年7月1日出售给乙作为办事处。同年6月10日,甲向丙购买该出租房屋,并办理了产权转让手续,关于该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于5月8日所签买卖合同因甲对该房屋尚无处分权而无效

  B.该买卖合同可以撤销

  C.该买卖合同在5月8日即为有效合同

  D.该买卖合同必须经过丙的追认后才有效,否则均无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出卖人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情形,买卖合同原则上仍属于有效合同。据此,5月8日所签租赁合同有效。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2个月后合同生效

  B.如果明天下雨,我就送你一把雨伞

  C.甲、乙约定如果甲明天盗窃成功,乙将自己的房子以5万元卖予甲

  D.张三与自己的儿子小张约定:等到放暑假时,给小张买一台电脑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不生效的根据。选项AD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选项C所述的合同生效条件是不合法的。

  【单选题】下列行为中,构成代理行为的是( )。

  A.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以公司名义签订超越内部限制的合同

  B.李某让王某去商场帮他购买苹果手机一部

  C.李某让万某帮忙转达自己想购买王某房屋的意思

  D.甲代替乙招待乙的朋友的行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的概念和特点。选项A属于代表行为;选项B是代理;选项C是传达;选项D并非民事法律行为,不适用代理。

  【多选题】邵某是一名律师,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由邵某作为代理人的有( )。

  A.代理宋某订立遗嘱

  B.代理发明人邓某申请专利

  C.代理刘某与王某进行民事诉讼

  D.代理沈某与陈某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制度。选项A: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立遗嘱、结婚等)、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单选题】下列关于代理与传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传达的任务是忠实传递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传达人自己不进行意思表示

  B.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是独立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以代理人自己的意志决定意思表示的内容

  C.传达人是忠实传递委托人的意思表示,故要求传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身份行为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不可以代理;但身份行为可以借助传达人传递意思表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代理人要与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故要求代理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传达人是忠实传递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不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

  【多选题】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的行为,效力待定的有( )。

  A.李某未经张某授权,以张某的名义与邓某签订了买卖合同

  B.江某作为马某的代理人与自己签订了一份铝材买卖合同

  C.牛某作为葛某和黄某的代理人,签订了一份以葛某为出卖人、黄某为买受人的办公用品买卖合同

  D.贾某作为刘某的代理人,与第三人高某恶意串通,订立了一份损害刘某利益的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制度。(1)选项A:无权代理人的合同效力待定;(2)选项BC: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原则上发生无权代理的效果,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3)选项D: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无效。

  【多选题】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唐某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甲公司有权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多选题】2018年3月,甲公司聘用乙为业务经理,口头授权其采购一批男士西服套装,乙在采购时发现丙服装厂的女士西服套裙在降价促销,于是便以甲企业的名义采购了一批。丙公司对乙的权限范围并不知情,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乙应向丙服装厂付款

  B.委托授权为要式行为,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C.甲公司应接受女士西服套裙并向丙服装厂付款

  D.乙的行为超越职权范围,若甲公司不作追认,视为拒绝追认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甲公司应向丙服装厂付款,选项A错误;委托授权为不要式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选项B错误;乙的行为超越职权范围,因丙是善意第三人,该行为有效,选项D错误。

  【多选题】甲餐厅委托赵某向乙水产市场购买一批螃蟹。赵某在购买螃蟹时,得知乙水产市场正在对龙虾进行降价促销,赵某觉得夏天到了吃龙虾的人应该很多,便持盖有甲餐厅公章的空白合同,以甲餐厅名义签订合同一并购买了一部分,货到之后甲餐厅以并未委托赵某购买龙虾为由拒绝付款。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赵某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

  B.赵某无权代理甲餐厅采购龙虾

  C.甲餐厅有权拒绝付款

  D.甲餐厅无权拒绝付款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赵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赵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可以主张有效,被代理人甲餐厅无权拒绝付款,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单选题】2018年5月20日,甲与乙因追求女生发生纠纷,甲将乙打得鼻青脸肿,乙为治伤而花费医疗费5000元,但乙碍于面子三年都未向甲追讨。对此,下列情形符合规定的是( )。

  A.若乙向法院起诉,法院有权主动审查诉讼时效,确认届满后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B.若甲之后自愿支付,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C.诉讼时效届满,乙没有丧失实体权利,但丧失起诉权

  D.甲可以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选项A错误;诉讼时效届满,乙没有丧失实体权利,也不丧失起诉权,选项C错误;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是无效的,选项D错误。

  【多选题】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特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B.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

  C.当事人可以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D.诉讼时效期间为可变期间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一般规定,如果在二审期间获得新的证据证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是允许在二审期间提出的;选项B是除斥期间的规定;选项C诉讼时效具有法定性,不能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单选题】下列行为适用于除斥期间的是( )。

  A.甲对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权

  B.乙对无权代理行为的催告

  C.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违约,乙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丙公司要求行为人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赔偿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追认权性质上属于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选项A正确;催告在性质上属于意思通知行为,不属于形成权,不适用于除斥期间,选项B错误;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与专利侵权适用于诉讼时效,选项CD错误。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

  A.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B.未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C.银行请求债务人支付借款本息

  D.请求某银行兑付购买国债产生的本息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BC适用诉讼时效。

  【多选题】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之债的诉讼时效,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B.对于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受伤之日起算

  C.对于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算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无行为能力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之债的诉讼时效,自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选项A错误;对于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受伤明显从受伤之日起算,受伤不明显从确诊之日起算,选项B错误;对于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选项C错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无行为能力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如果是精神病患者,自法定代理中止之日起算,选项D错误。

  【单选题】吴某向李某购买设备一台,合同约定价款50万元,分三期付款,第一期付款20万元,期限为2017年1月1日;第二期付款20万元,期限为2017年3月1日;第三期付款10万元,期限为2017年5月1日。2020年4月1日,吴某对三笔款项均未付款,李某要求吴某付款,吴某以第一期和第二期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支付。于是,李某于2020年6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吴某的前两期款项已过诉讼时效

  B.吴某的三笔款项均已过诉讼时效

  C.无论吴某在诉讼中是否提出抗辩,法院可以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支持李某的相应请求

  D.即使吴某在诉讼中提出抗辩,法院应支持李某的全部还款请求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因此选项D正确。

  【多选题】(2012年)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甲把要求乙清偿3个月前到期的债务的书面通知当面递交乙,乙拒绝接收。甲将通知留在乙处后愤然离去

  B.乙对甲的债务已过清偿期1个月,乙突然不知所踪。经过2个月的多方探寻无果后,甲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要求乙清偿债务

  C.甲对乙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还有1个月即将届满时,甲意外死亡,需等待确定继承人

  D.债权人甲路上偶遇债务人乙。未等甲开口要求乙偿还1个月前到期的债务,乙即一边连称“抱歉”,一边匆匆离去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视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因此选项A当选; 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视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因此选项B当选;选项C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选项D不构成“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未成年子女在文书上签字、盖章

  B.当事人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

  C.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被人民法院驳回

  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其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1)选项A: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被授权主体;(2)选项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

  【单选题】王某向李某租赁设备,双方约定租赁期间1年,自2017年7月1日起算,租金最晚于2017年12月31日付清。2018年2月1日,李某向王某发出催款通知书,催要设备租金,王某当日签收催款通知书后未作出任何回复。2020年9月1日,李某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李某应当最晚于( )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才能保全其胜诉权。

  A.2021年3月1日

  B.2021年3月21日

  C.2021年2月21日

  D.2021年2月1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拒付或者延付租金的,适用3年诉讼时效期间;(2)诉讼时效期间内,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的,引起诉讼时效中断;(3)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在本题中,2018年2月1日当事人的催收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的诉讼时效期间自2018年2月1日起至2021年2月1日,但李某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多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赊购货物一批,双方约定货款100万元应于2018年9月30日付清。货款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催要,直至2019年5月1日,乙公司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21年10月10日,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笔货款的诉讼时效于2019年5月1日发生中断

  B.该笔货款的诉讼时效于2019年5月1日发生中止

  C.甲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D.甲公司无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债权转让的,应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该货款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原应于2021年9月30日届满,但乙公司2019年5月1日的债权转让通知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至2022年5月1日届满,因此,2021年10月10日丙公司主张债权时,诉讼时效期间未过,甲公司无权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多选题】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对次债务人丙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认定对甲的债权和丙的债务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B.甲向乙借款5万元,约定1个月归还,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从出具借条之日起计算

  C.甲向乙转让其对丙的债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丙之日起中断

  D.甲遇到车祸,变成了植物人,且没有法定代理人,该事项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甲向乙借款5万元,约定1个月归还,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从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选项B错误;甲遇到车祸,变成了植物人,且没有法定代理人,该事项导致诉讼时效中止,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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